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公告公示

重要通告!严禁擅入!

发布时间:2025-09-28 18:41:40 文章来源:     作者:
【字体: 打印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效保护庐山风景名胜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庐山风景名胜区内禁止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活动,禁止擅自进行探险、攀岩、夜间野游等影响风景名胜资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活动。若违反此规定,将依法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造成风景名胜资源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以及擅自探险、攀岩陷入困境或者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由游览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三、庐山是世界文化景观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保护资源、珍惜生命是每位公民的责任。请广大游客遵守风景区管理规定在指定区域和规定路线内文明游览

四、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928287906


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江西省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林业局

庐山市公安局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59月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