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创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组织架构)
(一)成立九江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工作的开展,审议决定有关重大制度、措施、项目方案。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课题研究组、工作督导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石 峰
副组长:吴予雍 石 泉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文化部、省文化厅加强沟通联系;负责我市创建工作的牵头策划、总体部署、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牵头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负责全面落实《九江市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规划(2015—2017年)》指标任务;负责创建工作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材料和典型材料的草拟;负责定期编写创建工作简报;负责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全省、全国的区域文化联动工作。
2.信息宣传组
组 长:刘明华
副组长:严春正、傅 东、黎小红、陈谦
工作职责:负责策划、组织创建宣传活动;负责按照示范区创建相关要求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并落实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协调组织中央、省、市媒体对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负责制作创建专题片、宣传片、宣传画册及宣传品;负责协调各县(市、区、山)开展有关创建宣传工作。
3.课题研究组
组 长:吴予雍
副组长:吴国富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方案;负责组织成立专家咨询组;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经济融合发展的研究》的制度设计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审定课题体系框架;负责协调课题组人员安排、经费申请与核拨;负责检查、督促、保障制度研究按时完成;负责指导各相关单位的材料收集、整理、分类统筹工作;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校正。
4.工作督导组
组 长:徐 卿
副组长:钟礼勋、严赤心、罗民利
工作职责:按照文化部验收标准、《九江市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分解表》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负责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全市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的提档升级工作进行达标督导;负责对未达标项目进行跟踪落实;负责定期编写督导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