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关于取消庐山如琴湖饭店三星级旅游饭店、甲秀宾馆二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4 17: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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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申请及庐山市文旅委意见,经九江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研究,并报备江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决定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规定,现予取消庐山如琴湖饭店三星级旅游饭店资格,取消甲秀宾馆二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九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联系电话:0792—8982273
九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2026年8月24日
|
序号 |
饭店名称 |
城市 |
标牌编号 |
星级 |
摘星原因 |
|
1 |
庐山如琴湖饭店 |
庐山市 |
3630083 |
三星 |
企业自主提出申请 |
|
2 |
甲秀宾馆 |
庐山市 |
3620018 |
二星 |
企业自主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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