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文化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31 18:09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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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8-08-3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65813
- 责任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规划,强化任务落实,加大对文化扶贫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大力支持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发电〔2017〕75号)、 《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文化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制定《九江市文化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文化精准扶贫,落实攻坚措施,充分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扶志”“扶智”作用,推动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快速发展,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文化服务水平,确保我市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全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将全市文化扶贫工作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布局,因地制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以精准扶贫统领贫困地区文化扶贫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 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着力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主体责任,以县、乡、村三级为重点,促进文化资源更多向贫困地区倾斜,着力解决基层文化建设面临的难题和突出问题,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市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文化发展总体水平得到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艺术创作不断繁荣,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文化产业实现长足发展,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交流逐步扩大,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充实。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贫困地区艺术创作生产
加强贫困地区艺术创作、美术作品展览项目的引导和扶持,遴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参加国家和省市组织的重点展演活动,推动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扶贫的精品力作创作。
1、支持扶贫题材艺术作品创作。鼓励各地积极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主题作品创作,推出反映扶贫事迹、先进典型、经验成果等作品。鼓励各地推荐优秀扶贫题材作品参加国家级、省级优秀作品展展示展演活动。(责任科室:艺术科)
2、开展文艺创作项目帮扶。扶持贫困地区舞台艺术创作,指导贫困地区艺术表演团体复排、移植整理大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协调艺术家现场指导每年不少于200人次。指导或扶持贫困地区开展美术、书法、摄影等展览项目每年不少于5个。积极组织贫困地区艺术作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责任科室:艺术科)
3、开展贫困地区送戏下乡活动。根据中央财政设立的送戏下乡项目,开展为贫困地区所辖乡镇送地方戏为主的文艺演出,推动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安排艺术表演单位和团体到县以下贫困地区免费送文艺演出,每年每个贫困乡镇不少于4场、每个贫困村不少于2场。(责任科室:艺术科)
4、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艺术培训力度。加大对贫困地区艺术人才培养和扶持,为贫困地区人才的成长提供有力支持。(责任科室:艺术科)
(二)构建贫困地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以全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推出一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达标县、乡(镇)、村(社区),加速推进贫困地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继续实施贫困地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2018年底, 全面完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所有贫困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成符合标准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责任科室:社文科)
2、继续支持贫困地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购置。按文旅部要求,自2016年起实施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按照每个文化活动室2万元的标准,为贫困地区已建成的村文化活动室配置音响、乐器、电脑、桌椅等基本文化设备,以保障其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到2018年底,国贫县有合格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比例达到80%,到2019年底全部完成。(责任科室:社文科)
3、实现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分步对贫困县的乡镇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统一购置、更新数字终端设备,促进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进一步开展基层图书馆数字图书馆互联互通工作,保障贫困地区优先联通网络;面向贫困地区图书馆分步部署扶贫专题平台,提升贫困地区图书馆服务推广能力。(责任科室:社文科)
4、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深入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工作,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提升免费开放服务水平。支持贫困地区实现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盘活文化资源,提高服务效能。(责任科室:社文科)
(三)提升贫困地区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1、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在贫困地区有重点地开展考古调查研究,加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力度,指导贫困地区做好国保和省保单申报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国保单位申报维修计划书、编制维修方案并按程序申请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做好省保单位的维修保护工作,指导做好文保单位维修后的利用,支持列入试点单位的贫困地区做好红色标语普查和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责任科室:文博科)
2、提高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指导扶持贫困地区博物馆发展,建立等级博物馆帮扶贫困地区博物馆机制,指导开展博物馆基本陈列展览改造提升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博物馆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增强博物馆免费开放、流动展览等惠民措施,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博物馆利用本地特色资源开展文博创意产品开发,让贫困地区群众更多共享保护利用成果。(责任科室:文博科)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1、挖掘整理贫困地区非遗资源。加强对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记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责任科室:社文科)
2、积极争取贫困地区非遗保护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和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对我市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责任科室:社文科)
3、加大贫困地区传统工艺振兴扶持力度。支持贫困地区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传统工艺项目列入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指导扶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建设传承培训基地,总结推广“非遗传承基地+扶贫”等文化扶贫模式。(责任科室:社文科)
4、加大培养贫困地区非遗人才。加大面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传统工艺培训力度。支持贫困地区省级非遗传承人建立工作室或传习所。支持贫困地区项目及其传承人参加省内外大型非遗展示活动。 (责任科室: 社文科)
(五)加快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1、发展特色文化产业。鼓励贫困地区依托当地特色文化资源、自然生态资源,发展民俗文化体验,农耕文化休闲、手工艺品生产等特色文化产业,建设一批具有富民效应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注重发挥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手工艺人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贫困地区特色文化产品交易,鼓励“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发展,引导一家一户式的传统销售向代理、品牌授权等现代营销转变。(责任处室:产业科)
2、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支持贫困地区将当地各类自然文化资源转为经济效益,引导开展古文化遗址、古村落的保护利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支持建设一批生态文化旅游项目,支持将贫困地区独特的文化资源纳入文化旅游精品线路,鼓励百姓生产旅游商品和农产品。(责任处室:产业科)
3、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鼓励将贫困地区文化产业项目纳入当地“一县一品”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库,针对贫困地区优秀文化产业项目,在推荐申报各项专项资金扶持时予以适当倾斜。(责任处室:产业科)
(六)促进贫困地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1、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优化贫困地区化文化市场环境,规范文化新业态新群体管理,促进健康发展。健全贫困地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定期公布文化市场黑名单,发挥信用监督、激励、警示、惩戒作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继续加强网络表演、网络游戏、艺术品市场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科室:市场科)
2、提升文化市场执法能力。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力度,推动贫困地区落实已出台的改革政策,全面铺开县级改革。开展综合执法人才培养计划。(责任科室:市场科)
3、深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文化娱乐业行业游戏行业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当地公共文化服务,改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打造阳光市场主体,扩大文化消费群体。(责任科室:市场科)
(七)推进贫困地区文化交流互鉴
扩大贫困地区文化交流与合作,依托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加强贫困地区文化资源和特色文化产品的推介,促进贫困地区文化交流,遴选一批贫困地区文艺表演团体或优秀文艺节目参加国际文化交流活动。遴选一批贫困地区非遗产品或非遗传承人参加在境外举办的展览、展示活动。挖掘贫困地区特色民族文化和非遗产品,通过演出、展览等形式在境外展示,拓展境外市场。在接待境外来访中安排参观贫困地区特色文化资源,将更多九江文化产品推向世界。(责任科室:艺术科)
(八)加大贫困地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1、“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每年按计划选派优秀的文化工作者或志愿者到“三区”提供服务,为“三区”培养基层文化干部,促进“三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责任科室:人事科)
2、艺术专业人才培养。依托江西艺术职业学院等省内外教育平台,培养采茶戏、黄梅戏、西河戏、杂技、戏曲器乐等专业人才,且面向贫困地区招生,让贫困地区的学生享受学费免费政策,依托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分级分类分批对县、乡基层文化干部进行专业培训。(责任科室:人事科)
(九)落实定点扶贫工作
1、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根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继续抓好对口联系贫困村都昌县大沙镇黄香村的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工作,协助做好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做到脱贫不脱钩,防止返贫现象。(责任科室:驻村扶贫工作队)
2、抓实基层党建,助推脱贫攻坚。按照市、县、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第一书记扎根贫困村的重要作用,抓党建、强队伍、促发展,提高党员致富带富能力,把党组织建成脱贫致富的“桥头堡”。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为脱贫攻坚打下良好基础。(责任科室:驻村扶贫工作队)
3、筹措资金抓项目,改善村容村貌和生活环境。加大村委会硬件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村文化活动中心内部设施建设和文化广场建设。协助推进危旧房改造、村道路整治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好美丽乡村。 (责任科室:驻村扶贫工作队)
4、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增加收入。大力扶持贫困农民自主创业形成的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生产专业户、家庭农场,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推行“互联网+农业”产销模式,提高其“造血”功能。推进农户养殖工程,注重生态农业产业发展,做好种植养殖产业资源整合规划,大力培育一批体验农业、创意农业。(责任科室:驻村扶贫工作队)
5、继续向贫困户宣传各项脱贫政策。驻村工作队每月不少于一次深入贫困户家中,访贫问苦,了解第一手资料,对贫困户的冷暖要时刻放在心上,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贫困户在养殖、就业、子女学习等方面出谋划策,早日摆脱贫困。(责任科室:驻村扶贫工作队)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发动文化系统力量,鼓励各种形式的结对帮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履行文化扶贫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是抓好文化扶贫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把加强贫困地区文化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以实际行动推动贫困地区文化发展,市文广新局将定期组织督查调研,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