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九文旅发〔2024〕2号-《关于印发九江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九江市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 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0 10:03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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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8-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3349
- 责任部门: 市文广新旅局
2024年7月22日,九江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发了《九江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九江市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九文旅发〔2024〕2 号),制定该《实施细则》,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加快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目标要求,积极落实细化九江市政府制定的《九江市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所采取的具体举措,从而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质生产力形成。《实施细则》共分三个部分:
一、品牌创建。对不同类型品牌创建做了划分,明确对相关品牌奖励的金额。
二、等级创建。明确了星级酒店、绿色旅游饭店、等级民宿、星级旅行社、旅居车房车营地获得相应等级的奖励金额。
三、“引客入浔”团队奖励。在这部分规定中,明确了奖励申报对象、申请团队奖励的必备条件,并根据不同的团队人数又将团队奖励分为旅游超大团奖、旅游大团奖、旅游中团奖、旅游小团奖以及单次组织接待以上团队奖励的最高限额。
具体奖励项目设置上分为三大类:一是境内游客团队奖励设置;二是境外游客团队奖励设置;三是游轮奖励设置。
此次将境外游客团队奖励、游轮奖励作为大类单列,是为了突出对组织接待境外游客团队的入境游的扶持力度,也是为了积极配合开发长江游轮航线,对通过长江游轮“引客入浔”的旅游团队给予奖励。
解读单位:九江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电话:0792-822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