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 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试行)

发布时间:2023-09-18 17:35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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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9-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702
  • 责任部门: 市文广新旅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城市书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补充适应群众需求的“15分钟阅读圈”,全力推进我市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建设。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办好民生实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阅读环境,营造书香社会良好的读书氛围,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更加贴心地满足市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二、工作目标

2023年起,围绕城区人口分布,紧扣“十五分钟阅读圈”,环绕“山盟海誓”“信步江湖”“诗书浔阳”等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寻书”品牌建设体系。力争2025年底,实现建设城市书房60家,阅读驿站100家,全域流通,通借通还的目标。

三、建设标准

依托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采取新建、改建、共享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合作建设城市书房,提倡建设个性化的主题城市书房。

(一)理念

“心灵寻书之旅”的文旅融合发展理念,打造“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新型阅读空间品牌。积极倡导全民阅读,努力共建和谐九江,营造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的良好氛围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新型“城市书房”文化业态,营造小而美、精而奇,具有地域特色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满足群众多元文化需求。

(二)选址

城市书房(阅读驿站)的建设遵循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原则。鼓励与“文化驿站”相结合,建设人口集中、交通便利、设施完善的社区、景区、公园学校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服务半径1.5km,原则上“15分钟阅读圈”内不重复设点与其他设施合建时,应自成一体,单独设置出入口,便于公共场所安全疏散。

(三)建筑

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外观造型、室内装修和环境设计要彰显城市底色,营造温馨舒适的阅读环境。城市书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阅览席数50人以上;阅读驿站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0平方米,阅览席数20人以上。城市书房应具备举办文化沙龙、读书分享、小型讲座等活动功能。房屋质量安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要求。

(四)配置

城市书房(阅读驿站)须配备图书8000-10000册,每年更新图书5%;阅读驿站须配备图书2000册以上,每年更新图书3%实现无线网络覆盖;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等配套设备;还应配备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雨伞等便民设备。

(五)功能

城市书房(阅读驿站)纳入图书馆总分馆管理,实现通借通还。集书刊借阅、展览、读书沙龙、轻食餐饮、文化休闲等功能为一体,实行免费开放,并鼓励引入文创产品展销等多种业态。

(六)标识

城市书房(阅读驿站)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格式的“寻书”标识牌,使群众能够快速识别城市书房位置,方便借阅。城市书房适当位置要公示开放时间、借阅规则、文明公约、读书会章程以及活动安排等内容。

(七)创新

创新打造“寻书+”主题城市书房,围绕“红色文化”、“长江文化”、“家风文化”、“山水文化”、“诗词文化”、“白鹿洞文化”等区域文化特征,打造一批有特点、有品位、有主题的城市书房。力争每年新(改)建5家,至2025年实现九江地区全覆盖;创新推进“寻书+”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具备线上阅读,扫码阅读,掌上阅读,有声阅读和预约服务功能;创新推广“寻书+”品牌文化交流活动,依托总分馆建设,打造“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入景区、入社区、入园区的新型文化业态;创新开展“寻书+”特色主题,开展经典诵读、阅读分享、古籍保护、手工艺作坊等体验式、互动式的主题阅读活动。详见《关于创新打造“寻书+”主题城市书房的通知》(九文旅字〔2023〕126号)。

(八)融合

进一步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开展“城市书房+旅游服务”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城市书房打造旅游信息服务中心,提供旅游咨询、旅游宣传、游客接待、旅游集散、代理服务、研学活动等服务,促进文化机构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建、优势互补。

、建设运营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模式,通过注入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多元投入以改造、二次装修等方式,整合资源、盘活存量,逐步建成多家一定规模、环境优雅、设施完善的“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形成政府、企业、群众互动的良好格局,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1.城市书房(阅读驿站)的运营费用(水电费、物业费、网络费、图书更新费、人员基本工资等)由各县)建设主体单位承担或与相关企业协商解决

2.城市书房(阅读驿站)要加强管理,严把图书进出渠道,由辖区内图书馆实施统一管理更新,统一纳入资源库。

3.各县)要积极推动实体书店参与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建设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公共阅读服务鼓励公共图书馆与实体书店通过用户需求调研、书目信息共享,共同推动供需适配的公共阅读资源建设鼓励资源共建共享,各县和市相关单位优先在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开展适宜的公益性活动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筹、多方共建、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负责辖区内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加强业务指导。城市书房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全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网络文广新旅局加强对城市书房(阅读驿站)的政策指导、书房建设、奖补(县、区)图书馆分别承担中心馆(总馆)职能,建立市(县、区)图书馆业务大数据平台和业务管理平台,做好业务技能培训、活动资源共享、技术平台保障等工作。

(三)加强调度督导市文广新旅局制定城市书房年度建设计划,建立督办机制把城市书房建设运营情况列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重要内容

附:1.1九江“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建设标准

1.2九江市“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建设任务计划

        1.3九江市“寻书”城市书房(阅读驿站)建设资源库申报表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