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文旅发〔2023〕6号-关于开展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0 16:1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7-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433
- 责任部门: 市文广新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九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决定开展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含红色主题)推荐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遗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突出的地方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展现民族民间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仍有序传承、活态存续;
(四)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保护单位提出申请,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具备条件的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文广新旅局。市直有关单位提出申报,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送。
(二)市文广新旅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拟定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附件1)、推荐申报函、推荐申报项目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复印件。市直有关单位除申报情况说明外,还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文件。
(二)推荐申报书(见附件2)。
(三)推荐申报视频、图片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在收到文件后,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筛选、论证申报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红色主题不超过2个,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二)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遗项目一般从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产生。申报项目要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配套经费预算。根据规定,在申报材料中要特别注意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真实可靠,表达准确规范。
2.5-7分钟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要求。每个项目提供高清代表性图片不少于10张,详见附件3。
3.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四)申报材料报送:纸质版一律以A4纸印制,推荐申报书一式两份原件,并连同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档于9月30日前报市文广新旅局。
联 系 人:市文广新旅局宣传科 沈文
联系电话:0792-8223087
邮寄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九江市民中心西楼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2.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3.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九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3年7月10日
附件1
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建议保护单位 |
其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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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
... |
1.此表由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市直机关部门填写。
2.“项目类别”填写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且按照此顺序依次排列。
3.申报单位专指市直和市级机关部门所属单位。
4.此表所填内容应与推荐申报书严格一致。
附件2
项目代码: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推荐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推荐单位:
九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印制
2023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封面“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推荐单位为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市直机关部门。
三、本推荐申报书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号字体填写,不得扩展。
四、表格内容一律在计算机上操作填写(除签字盖章部分),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简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 或单位 |
(申报地区格式示例:xx市xx县) | ||
列入县级 名录情况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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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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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时间 |
(格式:xx年xx月) | |||
项 目 总 体 概 况 |
(总体概述该遗产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分布范围、历史沿革、基本内容、实践方式、实践主体、主要特征、文化意义、社会功能等基本情况,不少于500字,不多于800字。) | |||
涉 及 民 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请列举,并根据相关度依次排序,将主要民族列在首位。) | |||
基 本 内 容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具体实践方式和表现形式,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在当前是如何传承的。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分 布 区 域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分布信息,明确到具体的市、县。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所在 区域 及其 地理 环境 |
(描述该遗产项目所在区域行政建制情况,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地理、气候、土壤、动植物、交通等环境特点。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历 史 渊 源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上的流传情况,以及各历史阶段中的传承群体。项目传承的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或传承三代以上,传承脉络清晰,可提供以资佐证的历史资料。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
主 要 传 承 人 、 传 承 群 体 |
(描述当前与该遗产项目活态传承直接相关的群体和代表性传承人,以及他们对该遗产项目传承和实践的特定作用和特殊责任。传承人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公布姓名与身份证不符的在括弧中备注。不少于300字,不多于500字。) | |||
主 要 特 征 |
(描述该遗产项目核心要素和主要特征。不少于300字,不多于600字。)
| |||
重 要 价 值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重大价值,以及当代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存 续 状 况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当前的存续状况,包括实践的频率和范围、实践者和受众的人口分布等。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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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实物及文化场所 |
(描述该遗产项目传承实践的工具,与表现形式相关的制品和作品,及其人文景观、风物遗址等文化场所。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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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议保护单位
单位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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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处填“√”) | ||
通讯地址 (邮 编)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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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工作 专门负责人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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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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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 证明 |
(粘贴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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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 单位 保护 能力 情况 |
(填写该单位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代表性传承人或相对完整资料的情况;专职从事该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的人员情况;用以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规模和条件;用以开展保护传承工作的自有资金情况等。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
保 护 单 位 承 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提供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自愿接受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并定期报告履责情况。
盖章: 年 月 日 |
三、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取得的保护成效 |
(填写该遗产项目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后,为加强和促进该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已经采取的各项具体保护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并说明相关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工作的情况。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
(填写该遗产项目今后五年的保护计划,保护计划应围绕记录、建档、传承、研究、宣传等方面的内容制定,并说明如何确保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措施的制定及其今后实施。保护计划应是具体可行的措施,且参与方有明确的责任约定,而非可能性和潜在性的描述。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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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项目 名称 |
经费投入 (万元) |
依据说明 |
预期目标 |
资金来源(万元) | ||
保护单位 自 筹 |
地方(部门)投 入 | |||||
保 障 措 施 |
(说明为保障保护计划的实施将采取的各项保障措施,包括政策、机构、人员、经费等。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 |||||
备
注 |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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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
我们作为该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该遗产项目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以及今后的保护工作。 签名或盖章:个人签名并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盖章;须与前述“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对应。
年 月 日 |
五、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 |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市直机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并填写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遗产项目价值与代表性、建议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论证意见,以及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保护单位的意见。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参与评审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评审 专家 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注: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六、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市直机关部门)推荐意见
(填写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市直机关部门是否推荐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保护单位的明确意见。不少于300字,不多于500字。)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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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授权书
授权方(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市直机关部门)作为项目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包括素材)和申报图片的版权所有人,现将上述申报材料的合法非专用权利授予被授权方九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一、授权内容: 用于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视频(包括素材)、申报图片和申报文本。 二、授权范围:使用、出版、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及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并且授权人同意按被授权人采用的任何方式具名。 三、授权方式:非专有使用权 四、授权使用地域范围:全世界 五、授权使用期限:无期限限制 六、授权方不得撤销本授权书中授权,也不得因此向被授权方收取任何费用。 七、被授权方有权在全世界范围内以任何语言、任何形式及任何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方式,全部或部分的行使第二条中各项权利。 八、被授权方有权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将授权转授第三方,允许第三方全部或部分地使用上述资料,但仅限用于非营利的教育或公共宣传等公益性目的。 九、授权方承诺 授权方担保并声明授权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授权书并保证上述资料作品: 1.不以任何方式违背或侵害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可能导致法律纠纷的情形; 2.不以任何方式违反或侵害任何接触遗产的习俗做法,也不包含任何淫秽、诽谤或破坏名誉的成分; 3.不以任何方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不含有国家禁止的内容。 授权方对前述保证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应由授权方独自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给被授权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授权方经济利益的减损及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等),授权方均应负责赔偿责任。
授权方(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附件3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一、视频(必交)
(一)技术要求。MP4/AVI/MPEG/MOV格式,5-7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1080P。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字幕不能影响画面内容。
(二)内容要求。应是专为项目申报制作的录像,而不是任何已有的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的视频资料。作品使用的镜头要原创或有完整的版权。
二、图片(必交)
(一)数量。至少10张有代表性的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二)技术要求。JPEG格式,1000万像素以上彩色照片,大小3-10M。
(三)相关说明。提供照片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必要信息说明,50字以内。
视频和图片应表现遗产项目现状和如何得以传承及其面临的挑战,避免使用档案影像和只表现实物或风景的影像。视频、图片材料中对遗产项目的说明应与推荐申报书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并紧密关联。
三、其他辅助资料(选交)
提供该遗产项目的补充信息,可采用标准的参考文献格式,列出已出版的主要参考文献,如书籍、文章、音像资料或网站等。此类已出版的文献请勿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