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文旅发〔2023〕1号-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电影放映有关公益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7 10:4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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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1-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262
- 责任部门: 市文广新旅局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广新旅局,庐山旅发委,庐山世界遗产管理处,庐山西海文旅体局,经开区文教局,八里湖新区文旅教体局:
依据《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5〕527号)、《江西省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文〔2017〕39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文指〔2022〕56号),现就下达2023年我市农村电影放映有关公益任务清单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保障实施标准,明确和落实任务清单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5〕32号)明确规定: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一村一月免费观看1场数字电影,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根据省民政厅编写的《江西省行政区划简册2019》统计,全市行政村总数为1742个(含共青城市)。其中,濂溪区3街道5镇2乡,浔阳区8街道,柴桑区3街道5镇4乡,瑞昌市2街道8镇8乡,共青城市1街道2镇3乡,庐山市9镇1乡,武宁县1街道8镇11乡,修水县19镇17乡,永修县11镇4乡,德安县5镇8乡,都昌县12镇12乡,湖口县7镇5乡,彭泽县10镇3乡。请各地对照任务清单,向当地财政部门协调落实农村电影放映有关补助资金安排,保障场次补贴不低于200元/场。各地财政安排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标准高于200元/场的,应继续保持原补贴标准,不得降低。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承担。鉴于农村电影公益放映需兼顾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益放映场次数,中小学校公益放映应突出红色主题。依据全市13个县(市、区)的行政村数,以及近年来中小学校公益放映场次数,市文广新旅局制定了《2023年各县(市、区)农村电影公益放映任务指导性计划表》(见附件)。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电总局 财政部关于提高基层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和实效性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19〕139号)有关规定,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有效对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集中展示文化惠民资源。鼓励和支持各地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内放映公益影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内的放映场次计入农村电影公益放映任务场次,按规定领取放映补贴。
二、改进和创新惠民服务,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各地要认真总结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以来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适应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惠民服务。
1.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农村电影放映的组织和承办应当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服务承接主体,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惠民服务提质增效。
2.推进消除服务“空白点”,要统筹用好公共文化专项资金,创造条件将电影公益放映向城区广场、工业园区、社区、大中专院校、养老及福利机构等场所延伸,努力拓展受益面。
3.积极对接群众需求,各放映单位应当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开通群众点片功能,积极融入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根据点片结果安排放映,让群众看上想看的影片。
4.推进惠民服务创新,各地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乡镇影院部分承担公益放映任务,并根据观影人次等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放映场次补贴。
5.实现农村电影放映固定(室内)化、制度化。2023年要全面推进露天放映向室内放映转变,各地要促进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并在较为固定的时间段(包括法定节假日、赶圩日、民俗重要喜庆日等)安排放映活动,形成适应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的放映制度,充分发挥公益电影惠民作用。
三、强化责任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保障农村群众观赏电影是列入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各级电影主管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完善措施,履职尽责,狠抓落实。
1.明确监管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电影主管部门行使“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备案”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县级主管部门承担农村电影放映活动的主要监管职责。县级主管部门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作为农村电影放映活动的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加强日常监管,要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农村放映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对存在问题场次较多且整改不到位的放映单位、放映员予以调整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对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设区市电影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农村放映活动的监督职责,严格复核县级主管部门上报的放映数据,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后及时责成县级主管部门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力、不到位的,应向当地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并上报省电影局备案。
2.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对农村放映活动的定位和监管。要充分利用中宣部数字电影放映数据回传系统平台并结合具有GPS定位功能的手机照相软件,通过现场照片及水印信息确定放映时间、地点、影片片目(原则上每场放映活动需提供至少3张照片,放映开始、放映过程中和放映结束时各1张照片,照片上需显示经纬度、时间、地点和观众),作为开展放映场次活动的佐证材料和发放场次补贴的重要依据,切实杜绝虚报冒领行为。
3.及时上报放映数据。农村放映单位应每月及时将实际放映的场次数据录入“江西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wh.jxdysc.com),并报县级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和设区市主管部门须分别在每月3日、4日前将审核后的上个月放映数据,分别录入中国电影统计网络平台(网址为:www.dianyingtongji.cn/),确保省电影局在每月5日前汇总上报国家电影局。
4.全面实施农村电影放映活动报备制度。每月5日前,农村放映单位应将上月放映完成情况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和江西欣荣院线。每月25日前,农村放映单位应将下月放映计划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和江西欣荣院线。县级主管部门和江西欣荣院线应定期核对放映计划和完成情况,对偏差值较大的单位进行提醒、约谈,对拒不执行报备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教育,严重的予以调整和问责。
5.开展跨区域随机交叉抽查。市文广新旅局将不定期组织跨区域随机交叉抽查各地农村电影放映情况,抽查结果将向当地政府、党委宣传部门、电影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对放映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放映单位和放映员,将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江西省电影发行放映协会、江西欣荣院线、南昌广电校园院线要配合各级电影主管部门加强行业自律教育、监督,督促农村放映单位规范放映活动,切实做到放映过程标准规范、放映数据真实有效。坚决制止农村电影放映短斤少两、虚报冒领问题,确保群众权益不受侵害。
附件:《2023年各县(市、区)农村电影公益放映任务指导性计划表》
附件
2023年各县(市、区)农村电影公益放映任务指导性计划表
县(市、区) |
行政村及中小学校公益放映总场次 |
市本级(电影公司、开发区) |
56 |
浔阳区 |
96 |
濂溪区 |
908 |
柴桑区 |
1852 |
瑞昌市 |
2460 |
庐山市 |
1128 |
共青城市 |
544 |
彭泽县 |
1992 |
湖口县 |
2084 |
都昌县 |
4516 |
德安县 |
1112 |
永修县 |
2340 |
武宁县 |
2744 |
修水县 |
5132 |
合计 |
26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