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文旅发〔2022〕6号-关于印发《九江市组织开展2022江西“百城百夜”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3 11:3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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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7-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319987
- 责任部门: 市文广新旅局
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庐山市文广新局,庐山旅发委,庐山西海文旅体局,经开区文教局,八里湖新区文旅教体局:
现将《九江市组织开展2022江西“百城百夜”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的通知》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落实。
联 系 人:四郎玉珍
邮 箱:2865125675@qq.com
九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2年7月13日
九江市组织开展2022江西“百城百夜”
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的通知
为丰富文旅消费业态,优化文旅消费环境,切实提升文旅消费对经济发展贡献度。省文化和旅游厅拟于2022年7月—10月以“惠游百城精彩 共享百夜繁华”为主题,开展2022江西“百城百夜”文旅消费季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我市将积极策应组织参加“百城百夜”文旅消费季活动,进一步促进九江文旅消费结构升级,激发九江文旅消费潜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基本思路
1.持续唱响九江文旅消费新品牌。通过开展点亮赣鄱—“游”你“游”我系列活动及其他文旅消费促进活动,深化拓展九江文旅消费“双百”品牌,助推九江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2.加速积蓄九江文旅消费新动能。开展创新创业—“游”你“游”我评选计划,打造文旅“双创”平台,以产品创新赋能企业发展,以文旅IP赋能产业升级,激发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
3.整合打造九江文旅消费新模式。开展惠聚九江—“游”你“游”我消费促进计划。引导市场主体以低频消费带动高频消费,以高频消费促进低频消费,通过打造“1+1”促消费模式,促进文旅消费提质扩容。
(二)活动范围
活动涵盖演出、展览、非遗、数字文化、主题公园、文化娱乐、游戏游艺、运动健身、节庆展会、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文体用品、景区景点、餐饮住宿、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及其他文化和旅游领域行业门类。
(三)活动形式
市文广新旅局按照省厅活动安排,将于2022年9月下旬在市区举办消费季启动仪式,发布若干消费促进活动、消费场景及激励措施。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陆续启动并持续开展消费季活动。
(四)活动标识
本次活动统一名称、统一标识(在工作群统一发送),各地应授权参与活动的各类主体统一冠名、规范使用。
二、主要任务
(一)点亮赣鄱——“游”你“游”我计划。活动期间,线上、线下同步点亮全市“核心吸引物”。线上部分在高德3D地图中,点亮我市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中核心建筑物。线下部分,由各县市(区)点亮文旅消费场所、景(区)点、地标性建筑等“核心吸引物”。(方案详见附件2)
(二)创新创业——“游”你“游”我计划。通过数字技术积极赋能中小微文旅企业,建立九江文化元素库,对接全国知名设计、策划团队,搭建企业与一二三产对接合作的创新创业平台,打造一批数字藏品、数字纪念票,推出一批文旅双创示范项目、示范案例。(方案详见附件3)
(三)惠聚九江——“游”你“游”我计划。联动携程、同程、飞猪、美团、腾讯视频号5大平台,通过积分对抗赛形式开展“1+1”文旅消费线上促进活动。全市开展专题和专项线下促进活动。活动以15天为周期,将各地动态、阶段积分排名情况抄送市、各县文化和旅游产业链三级链长。(方案详见附件4)
(四)“X”项主题促销活动。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选择性地开展不少于5场文旅消费促进活动,可将本地有特色、有成效、有带动力的文旅特色活动一并纳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消费季组织工作,指导所辖县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切实做好活动筹办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政策资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策划活动方案,出台实施消费惠民措施,抓好各项措施活动落地见效。着力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供给,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举办主题突出、各具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等支持机构的沟通合作,双方互利共赢,形成工作合力,用好各类资源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二)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严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属地责任,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提前排查防疫风险,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事先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三)做好宣传推广和成效总结。通过中央和地方媒体、新媒体平台,把握预热推介、跟踪报道、成果发布等重点环节,对消费季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推广。各地要主动用好中央、地方媒体资源,积极对接新媒体平台、电商平台,多渠道多模式加大宣传力度,提供丰富信息服务。要健全文化和旅游消费监测分析体系,及时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客观反映活动情况及阶段性成效。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提报
1.根据省厅抽签结果,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于9月15日前提报分会场活动情况描述表(表1)、核心吸引物点亮汇总表(表2)、优惠政策汇总表(表3)、宣传汇总表(表4)。
2.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于7月15日前提供夜间文旅消费场景、核心吸引物点亮等高清视频素材至指定邮箱(要求详见附件5)。组织国家级、省级夜间消费集聚区对接高德地图线上点亮活动,提报夜间消费集聚区信息表(表5)。
3.市文广新旅局积极组织各县市(区)依据属地核心文化元素于7月18日前提报江西省第一批文化元素入库申请表(表6)、江西省第一批文化元素入库汇总表(表7)。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双创示范项目,提交不少于两个双创示范推荐项目、填写双创示范项目申请表(表8),并同步提报“数字纪念票”提报表(表9)。
4.市文广新旅局积极组织对接携程、同程、飞猪、美团、腾讯视频号等平台上线“1+1”组合产品,并于7月20日前提报二消促进计划平台需求回执单(表10)、消费促进专项计划需求回执单(表13至15)、消费促进计划“1+1”组合产品信息收集表(表11),并根据要求及时提报“游”你“游”我消费促进计划“1+1”组合产品销售数据统计表(表12)。
5.各县市(区)于消费季活动期间需自主开展不少于5场文旅消费促进活动。从活动开幕式起,以15天为统计周期,市文广新旅局按要求提报并汇总江西“百城百夜”X项消费促进活动统计表(表16)。
6.请积极引导所辖文化和旅游企业、景区、酒店、旅游商品、文化消费场所等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和单位加入江西文旅消费促进联盟,参与单位于7月20日前同步提报江西文旅消费促进联盟成员单位登记表(表17)。
(二)参会回执
1.市分管副市长、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主要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文广新旅局局长,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负责人参加2022江西“百城百夜”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九江分会场对接会,请根据要求提报参会人员回执(表19)。
市文广新旅局主要领导,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负责人参加2022江西“百城百夜”文化和旅游消费季宣贯对接会及开幕式,并根据活动通知提报参会人员回执(表18)。
2.市文广新旅局主要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文广新旅局局长,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负责人参加2022江西“百城百夜”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对接会,请根据要求提报参会人员回执(表19)。
3.市分管副市长、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主要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文广新旅局局长,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负责人参加2022江西“百城百夜”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九江分会场对接会,请根据要求提报参会人员回执(同表19)报市局产业发展科。
(三)宣传报道
活动期间,各地需积极开展消费季宣传活动,提报江西“百城百夜”文旅消费季宣传材料报送(表20)及系列佐证。
(四)数据报送
为及时反映各地文旅消费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市、区)以每15天为周期提报江西“百城百夜”文旅消费季动态简报提报表(表21)。
附件:附件.pdf
1.2022江西“百城百夜”文旅消费季总体活动方案
2.点亮赣鄱——“游”你“游”我系列活动方案
3.创新创业——“游”你“游”我活动方案
4.惠聚江西——“游”你“游”我消费促进计划方案
5.开幕式素材提报要求
6.2022江西“百城百夜”工作群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