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区域文旅中心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3-09-20 16:1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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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9-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042
- 责任部门:
《九江市区域文旅中心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汇总表 | |||||
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说明 | 备注 |
1 | 浔阳区 | 1.第16条,庾亮南路市井文化风情街、湓浦路特色文化街建设开街更改为:大中路历史文化景区一期建设开街。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2 | 2.第17条,浔阳江更改为:九江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改造提升浪井广场更改为改造提升信华浪井广场。 | 部分采纳 | 浪井广场名称无需冠“信华”二字。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3 | 3.18条,办好全国王者荣耀浔阳争霸赛。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4 | 3.第23条,“江湖公安系统游泳赛”更改为:王者荣耀电竞比赛。 | 未采纳 | 王者荣耀电竞赛后文中有体现,无需重复。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5 | 德安县 | 1.第2条,增加“家风文化”。 | 未采纳 | 文化标识具有集中代表性,不宜过多。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6 | 2.第4条,增加“石灰山遗址”。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7 | 3.第13条,增加“德安华夏阳光”。 | 未采纳 | 华夏阳光不属于环庐山项目。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8 | 八里湖新区文旅教体局 | 1.意见稿第8页,第18条“八里湖爱乐山庄”改为“八里湖爱乐宾馆”。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9 | 2.最后一页,八里湖新区文旅主题品牌“水上人家”改为“山水名城,最美新区”。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10 | 都昌县 | 1.第4条,增加“鄡阳古城遗址发掘”。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11 | 2.第23条,增加“鄱阳湖国际马联(FEI)一星级耐力赛、鄱阳湖中国马术耐力全国锦标赛、鄱阳湖中国马术名家超级马术耐力赛、鄱阳湖中国首届青少年马术耐力赛”。 | 部分采纳 | 马术赛同类过多,采纳两项赛事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12 | 3.第24条,增加“都昌珠贝文化工业示范基地”。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13 | 4.第26条,增加“都昌-湖口-彭泽鄱阳湖水上精品线路”。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14 | 庐山西海 | 1.第16条:项目变动,“庐山西海国际旅游度假中心、巾口温泉度假村”替换为“庐山西海瑶池湾国际垂钓中心”。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15 | 2.第26条:“庐山西海大帆船赛”修改为“庐山西海家庭帆船赛”。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16 | 瑞昌市 | 1.第22条,增加“瑞昌夏畈镇铜源剪影文化园”。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17 | 2.第24条,江州造船厂旧址更改为洋鸡山金矿旧址。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18 | 3.县域文旅主题品牌,瑞昌——青铜故里,更改为青铜故里,剪纸之乡。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19 | 市卫健委 | 1.“一、文化标识提升工程 2.梳理根脉,打造系列文化符号。开展聚焦陶渊明、黄庭坚为代表的历史名人和白鹿洞书院文化……”建议修改为“开展聚焦陶渊明、黄庭坚、董奉为代表的历史名人和白鹿洞书院文化、杏林文化……”,采纳部分。 | 部分采纳 | 采纳杏林文化,董奉系传说中人物,正史无记载。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20 | 2.“25.生态助力,锻造康养样板……到2025年,全市培育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家,“杏林中医康养基地1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1个……”建议修改为“力争到2025年……”,因国家项目申报时间不确定。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21 | 3.附件 各县市区文旅主题品牌 庐山市:建议增加杏林文化园。 | 未采纳 | 庐山杏林文化产业园已有体现,属重复内容。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22 | 市自然资源局 | 《环庐山区域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并会同市发改委梳理出环庐山区域旅游发展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建议可将相关项目纳入考虑。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23 | 市住建局 | 第5条标题“保护优先,实施四项名城计划”建议修改为“保护优先,推进遗存活化利用”。内容部分“推进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8个中国传统村落、8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文物保护和展陈利用工作,……”建议修改为“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24 | 市财政局 | 第38条“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增加至5000万元/年,自2024年起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建议修改为:建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 | 未采纳 | 2014年我市建立了每年3000万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机制,该建议内容重复。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25 | 市林业局 | 第35条,建议增加:到2025年,全市新增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9个,建成乡村森林公园80处。 | 采纳 | 第一次征求意见 | |
26 | 市政府督查室 | 1.第38点,第(122)(123)(124)(126)条,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职能不相关,建议不把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列为配合单位。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27 | 2.第38点,第(124)条,“设立文旅产业考核‘头雁奖’和‘蜗牛奖’”一点,建议征求市综合考核办意见,理由是考核奖项设置需由市综合考核办统筹。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28 | 3.第38点,第(125)条,建议将市文广新旅局列入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从配合单位中删除,理由是通报和评价由市区域文旅中心攻坚行动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市文广新旅局)牵头更为合适,各县(市、区)是被通报、被评价对象,不宜列为配合单位。日常工作以专项指挥部办室名义通报,如有重要事项需要“两办”督查室通报,可以一事一请,“两办”督查室将全力配合。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29 | 人社局 | 1.序号118,加强与“12345”热线互通互联……建议在配合单位中删除“市人社局”。修改理由:12345平台为市政府直接管理,市人社局没有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平台等投诉渠道的工作职能。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30 | 2.序号119,加大文旅学术科研力度……建议在配合单位中删除“市人社局”。修改理由:此项工作不涉及人社局工作职能。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31 | 市工信局 | 1.表格第69行“对工业遗存、企业厂房等资源进行调查建档,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工业旅游资源数据库”。建议由文旅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 部分采纳 | 县区不作为牵头单位,改为市工信局和市文广新旅局牵头。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32 | 2.表格第70行“推进老星火片区文创小镇、洋鸡山金矿旧址、都昌珠贝文化工业示范基地等一批工业旅游项目建设” 建议由文旅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删除市工信局。 | 部分采纳 | 县区不作为牵头单位,改为市工信局和市文广新旅局牵头。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33 | 3.表格第71行“建成庐山6321艺术小镇、青岛啤酒展示馆、方大九钢展馆等一批工业博物馆和展示基地。建议由文旅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删除市工信局。 | 部分采纳 | 县区不作为牵头单位,改为市工信局和市文广新旅局牵头。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34 | 市工信局做好工业遗产相关工作,工业旅游和文化方面工作建议由市文旅局牵头。 | 部分采纳 | 县区不作为牵头单位,改为市工信局和市文广新旅局牵头。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35 | 市卫健委 | 1.《九江市区域文旅中心攻坚行动方案》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第45条“推进庐山西海瑶池湾国际垂钓中心建设。”建议删除市卫健委责任单位。理由:因市卫健委无此项职能。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36 | 2.第72条“推进归宗旅游度假区、庐山太乙村、棉船零碳岛、永修江西云燕康养小镇、共青江中“杏林食里”等项目建成。”建议市卫健委作为配合单位。理由:因市卫健委职责无法牵头度假区等项目建设。 | 部分采纳 | 康养为卫健委职责,改为市卫健委和市文广新旅局牵头。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37 | 3.第73条“到2025年,全市力争培育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家,“杏林中医康养基地”1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1个,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1家,新增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9个,建成乡村森林公园80处。”建议市卫健委只作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杏林中医康养基地”、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牵头单位。理由: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乡村森林公园均非市卫健委职能范围。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38 | 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 1.第 75 点,原文:“设计信步江湖一日游、诗书浔阳半日特色游、庐山—西海二日游、都昌-湖口-彭泽水上精品游以及深度文化游等精品线路”。根据任务所涉及的单位工作职责,建议牵头单位调整为:“市文广新旅局、市文旅集团、都昌县政府、湖口县政府、庐山市政府、浔阳区政府、庐山西海管委会”,配合单位调整为:“市港航局、市水利局、九江海事局”;由于目前彭泽地区尚未规划开展旅游码头,建议将“彭泽”删除。 | 部分采纳 | 县区不作为牵头单位,改为市港航局和市文广新旅局牵头。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39 | 2.第 76 点原文:“出台停靠扶持奖励政策,加强与世纪游轮、楚天游轮等长江游轮公司合作,加大与上海春秋国旅、重庆国旅等旅行社的对接,吸引更多游轮停留九江”。根据任务所涉及的单位工作职责,建议牵头单位调整为:“市文广新旅局、市文旅集团、浔阳区政府”,配合单位调整为“市港航局、市水利局、九江海事局”。 | 部分采纳 | 县区不作为牵头单位,改为市港航局和市文广新旅局牵头。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40 | 3.第 77 点原文:“同步推动市县区协同,优化鄱阳湖、西海和修河水上游线路,设立修河天街、武宁北湾等旅游码头,提升梦生山、司马、巾口及西海燕等码头品质”。根据任务所涉及的单位工作职责,建议牵头单位调整为:“市文广新旅局、市文旅集团、修水县政府、武宁县政府、都昌县政府、庐山市政府、濂溪区政府、庐山西海管委会、”,配合单位调整为:“市港航局、市水利局、九江海事局”;由于武宁北湾现为一景区旅游景点,并非旅游码头,建议将“武宁北湾”删除。4.第 78 点原文:“到 2025 年,长江游轮靠九江港 150艘次,年接待游客人次达 500 万人次”。根据任务所涉及的单位工作职责,建议牵头单位调整为:“市文广新旅局、市文旅集团、浔阳区政府”,配合单位调整为“市港航局、市水利局、九江海事局”;结合近几年长江游轮停靠实际数据,建议修改为“到 2025 年,长江游轮靠九江港 150 艘次,年接待游客人次达 5 万人次。” | 部分采纳 | 县区不作为牵头单位,改为市港航局和市文广新旅局牵头。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41 | 市行政审批局 | 第37点“以信为尚,优化市场发展环境”中 第118条“加强与“12345”热线互通互联,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平台等投诉渠道,及时回复各类投诉和建议,办结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 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监局、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政府。修改为“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旅游投诉接诉即办机制,开展重大节假日旅游投诉专项行动,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到12345 现场指挥调度,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市委办、政府办督查,塑九江旅游新形象。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市、区)政府、各级旅游业务相关单位,相关新闻媒体。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42 | 市教育局 | 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第(二十三):“组织修改编印小学、中学、大学版市情教材并免费发放”建议删除。理由: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材〔202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23〕4号)文件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区全面落实国家课程的责任主体;统筹本地区中小学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统筹指导、规范校本课程建设工作。国家课程教材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规定的科目和要求编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地方课程教材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以及各省份制定的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并明确编写要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无修改和编印教材职能。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43 | 市科技局 | 1.第四大点第14小点“持续办好庐山国际爱情电影周、庐山全球商界精英大会、庐山院士创新大会等重大活动,筹办世界企业领袖峰会”中的“庐山院士创新大会”改为“庐山对话”。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44 | 市科技局 | 2.第十大点第36小点中“科技赋能,推进数字文旅建设”中5项工作任务配合部门删除“市科技局”。理由是该部分科技局主要工作为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简称03专项),根据《2023年江西省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要点》,2023年是科技部、工信部与江西省共同推进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收官年,江西省03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也已撤销。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45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104.持续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黑车”、“黑导”及加点、强制购物、“零团费”等旅游乱象,配备市场执法专用车辆及装备,推动市场第三方“体检式”暗访工作常态化,构建主客共享的“九江体验”。建议此条的配合单位增加市交通运输局。理由:“黑车”的监管职能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46 | 二、请将文件内的“市市监局”修改为我局的规范简称“市市场监管局”。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47 | 市自然资源局 | 1.建议“33.积极申报庐山国家植物园”的“配合单位”增加市科技局、市林业局。理由:《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创建庐山国家植物园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创建庐山国家植物园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配合开展。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48 | 2.建议“35.挖掘别墅文化,编制别墅保护利用规划,推出老别墅文旅新产品”的“配合单位”增加市文广新旅局、市住建局。理由:相关建筑、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职责不属于市自然资源局,建议由文物部门配合编制。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49 | 市住建局 | 1.建议序号10的牵头单位增加市文广新旅局。理由: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跟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50 | 2.建议序号11的牵头单位增加市文广新旅局。理由:该工作任务涉及的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业管理部门为市文广新旅局。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51 | 3.建议序号45的“推进庐山西海瑶池湾国际垂钓中心建设”中的配合单位删除市住建局。理由:此项工作不涉及住建局职责。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52 | 市文联 | 关于第三大点中的第 24小点,重点工作任务建议修改为:研究制定《九江市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管理暂行办法》,探索设立九江市文化艺术基金和九江市文学艺术奖;配合单位拟建议增加市财政局。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53 | 市委组织部 | 建议:将《九江市区域文旅中心攻坚行动方案》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中序号118-121条配合单位中删除“市委人才办和市委组织部”。理由:1.市委人才办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下设办公室(放在市委组织部人才科),为非常设机构,仅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不承办具体工作任务。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54 | 2.依据各部门“三定”方案所列职责,征求意见稿中所列任务,均有相应承办单位。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55 | 市商务局 | 1.针对第五大点第18条第一项“丰富5D文旅实景演艺、街头主题光影秀(裸眼3D)、动漫创意园、电子竞技馆等新业态产品”这一任务,建议将市商务局从牵头单位中删除。理由:该内容涉及的业态属于文旅方面的内容,建议由市文广新旅局牵头,市文旅集团作为配合单位; | 部分采纳 | 牵头单位增加市文广新旅局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56 | 2.针对第五大点第18条第二项“办好全国王者荣耀浔阳争霸赛;加快引入草莓音乐节、嘉年华全球巡演、“焕光森林”沉浸夜游、元宇宙超级魔方等一批全球知名活动”这一任务,建议将市商务局从牵头单位中删除。理由:该内容涉及的业态属于文旅和体育方面的内容,均为演艺活动,而市商务局主要是负责商贸展示展销类展会,更多的集中在制定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因此,建议由市文广新旅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文旅集团等单位作为配合单位。 | 部分采纳 | 牵头单位增加市文广新旅局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57 | 3.第五大点第18条第三项任务,建议将市商务局从牵头单位中删除。理由:“引入茶颜悦色、文和友、诚品书店等一批热门品牌主力店”这些品牌均为文旅品牌,建议由文旅部门牵头。另,“引进古驰、普拉达、巴宝莉等国际高端服饰店”,我市暂不具备引进条件,建议删除 。 | 部分采纳 | 牵头单位增加市文广新旅局。暂不具备引进条件,更需要攻坚实现。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58 | 市委督查室 | 1.第 38 点,第(122)(123)(124)(126)条,与市委督查室职能不相关,建议不把市委督查室列为配合单位。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59 | 2.第 38 点,第(124)条,“设立文旅产业考核'头雁奖’和'蜗牛奖’”一点,建议征求市综合考核办意见,理由是考核奖项设置需由市综合考核办统筹。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60 | 3.第38点,第(125)条,建议将市文广新旅局列入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从配合单位中删除,理由是通报和评价由市区域文旅中心攻坚行动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市文广新旅局)牵头更为合适,各县(市、区)是被通报、被评价对象,不宜列为配合单位。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61 | 市国资委 | 7.共建共享,新增十家非国有博物馆。到2025年,建成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10家。 | 部分采纳 | 文中专指非国有博物物馆。改为“非国有博物馆(艺术馆)”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62 | 12.精准定位,凸显“天下悠”核心竞争力。“第34点中加快庐山杏林文化产业园、庐山演艺中心项目建设。”(因为是庐山市的项目,建议删除市国资委。) | 未采纳 | 部门职责范围内。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63 | 市文旅集团 | 一、建议把表格序号一栏第3点、第4点中主办单位改为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市文旅集团改为配合单位。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64 | 二、建议把表格序号一栏第5点“举办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交流研讨会、“长江之声”学子新春音乐会等活动”改为“举办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交流研讨会、“长江之声”学子新春音乐会、举办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文化旅游节、中国琵琶音乐节等活动”,加入市文旅集团为配合单位。 | 未采纳 | 相关表述已删除。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65 | 三、建议在表格序号一栏第17点前增加一条:系统挖掘九江历史文化,规范建设系列博物馆,打造中国中部博物馆之都等内容。 | 未采纳 | 相关意思已有表述。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66 | 四、建议在表格序号一栏第49点中牵头单位去除市文旅集团。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67 | 五、建议在表格序号一栏第50点中加入市文旅集团为配合单位。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68 | 市文旅集团 | 六、建议把表格序号一栏第51点“改造提升浪井广场、万达夜市、267文创园、海韵沙滩等夜街区;打造《浔梦琵琶亭》《浔阳江之夜》等精品文旅演艺。”改为“改造提升浪井广场、万达夜市、267文创园、海韵沙滩等夜街区;打造《浔梦琵琶亭》、《塔影锁江》、《江州剧场》等精品文旅演艺,打造浔城最强夜经济“浔阳江之夜”品牌。”并加入市文旅集团为牵头单位。 | 部分采纳 | 相关表述已修改。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69 | 七、建议在表格序号一栏第52点中加入市文旅集团为牵头单位。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70 | 八、建议把表格序号一栏第 98点“支持石钟山、富华山、吴城候鸟小镇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改为“支持石钟山、富华山、吴城候鸟小镇、浔阳江景区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 未采纳 | 根据文旅部和省文旅意见,三年内不具备条件。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71 | 九、建议在第26大点中添加一小点:加快长江和鄱阳湖沿江沿湖码头建设、景点建设和游轮打造,整体规划水上旅游线路,统一规范运营。建议牵头单位为:市文旅集团、市文广新旅局。配合单位为:沿江、沿湖各县(市、区)政府。 | 部分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72 | 柴桑区文广新旅局 | 一、第二大点“聚力文化传承攻坚”中序号17的第7点“出台支持政策,调动各方参与,加快九江工业、九江森林标本、九江非遗数字等各类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到2025年,建成非国有博物馆10家。”建议加上“支持柴桑区博物馆群建设”。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73 | 柴桑区文广新旅局 | 二、第五大点“聚力活力城市攻坚”中序号18点“丰富5D文旅实景演艺、街头主题光影秀(裸眼3D)、动漫创意园、电子竞技馆等新业态产品。”建议加上“柴桑区VR科技体验馆”。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74 | 三、第六大点“聚力全景九江攻坚”中序号58中的第20点“易家河、花千谷、东山村、菁元山庄创建5A级乡村旅游点,打造双垅-积余乡村、百里修河、海会镇-蛟塘镇环鄱阳湖、S305罗坪镇-杨洲乡-柘林镇-江上乡4条精品乡村旅游示范带。”建议增加1条“毛桥乡村全域旅游(花溪谷-云上茶谷-户外猩球-牧心谷)5条精品乡村旅游示范带”。 | 未采纳 | 该线路条件尚不成熟。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75 | 四、第七大点“聚力多业融合攻坚”中序号64中的第22点“培育白鹿洞书院、中华贤母园、九江市博物馆、中国江豚湾、陈门五杰故里、秋收起义修水纪念馆、都昌星凤楼、共青垦荒精神体验园、瑞昌夏畈镇铜源剪影文化园等一批研学旅游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议研学旅游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上“柴桑区岳飞文化园”。 | 采纳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76 | 五、第八大点“聚力特色业态攻坚”中序号 75 中的第26点“设计信步江湖一日游、诗书浔阳半日特色游、庐山-西海二日游、都昌-湖口-彭泽水上精品游以及深度文化游等精品线路。”建议将“柴桑区江洲岛” 纳入信步江湖线路里。 | 未采纳 | 条件尚不成熟。 | 第二次征求意见 | |
司法审核意见 | 市司法局已于2023年8月24日反馈司法审核意见——无法律上不同意见。(九司法审字〔2023〕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