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九江市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九江市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0-11-25 10:37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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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11-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570413
- 责任部门:
九江市残疾人联合会、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江市财政局:
根据市委整改办《各单位整改措施集中审议建议需补充材料清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农家书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我局草拟了《九江市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计划待修改完善后联合行文印发,现征求贵单位意见建议,请于7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市文广新旅局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蔡校华,联系电话:15070270237、8982268,邮箱:2705619786@qq.com。
九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0年7月19日
九江市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2020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残疾人就业与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岗位要求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居住地为本村范围内;
4.热心公益事业;
5.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
6.村民信赖、能胜任图书管理员工作。
二、人员选聘
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出申请,填写《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参照《关于选聘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的补充通知》(赣残联字〔2010〕166号)和《江西省农家书屋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实施办法》(赣宣字〔2019〕36号)执行。
农家书屋管理员实行残疾人公益岗位的,由村委会书面盖章推荐,县(市、区)残联部门、文广新旅局共同考查选定,不得冒名顶替。
三、经费保障
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补贴按照《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规定执行。
四、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一)市文广新旅局
1.加强业务指导。逐步将农家书屋纳入县级图书馆总分馆体系,作为村级分馆运行。加强农家书屋管理员和阅读推广人的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乡村阅读深入开展。指导新华书店农村发行网点建设与农家书屋管理使用相结合,聘请农家书屋管理员为新型农村图书发行网点销售员,实现实体网点图书陈列与网络图书展示相结合。
2.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机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县(市、区)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要发挥各自优势,承担农家书屋管理员业务培训任务。残疾人管理员的培训由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和县(市、区)残联两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市、区)文广新旅局负责师资和培训内容,县(市、区)残联负责组织和经费保障。
3.加强岗位考核。对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的年度考核,由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及评估意见存入档案,相关资料纳入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对考核不合格的农家书屋管理员予以辞退,按程序重新选用。各地应将考核结果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脱贫攻坚等考核挂钩,有关情况逐级上报。
(二)市残联
1.核实残疾人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配备。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必须是本村能正常履职、热爱农家书屋管理工作的残疾人担任。参照《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残疾人就业与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2020〕16号)文件要求做好残疾人农家书屋管理员选用工作,并建立残疾人农家书屋管理员档案及工作津贴申请拨付工作。
2.强化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考核管理。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农家书屋工作保障,严格考核监督,强化对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考核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残疾人就业与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2020〕16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残联和文广新旅局要组织乡镇、村重新核对2020年在岗的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基本信息,并对残疾人管理员名单进行公示,年底应对本地选用的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的个人业绩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残疾人管理员予以辞退。
3.监督检查残疾人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补贴发放情况。负责牵头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加大工作督导力度,通过电话询问、实地察访等形式对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岗位补贴发放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人社局
1.加强援助工作。将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纳入当地劳动就业与人力资源发展政策体系,依法维护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劳动保障权益。
2.加强经费保障。指导市残联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根据省财政厅、人社厅《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规定,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残疾人就业与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2020〕16号)文件要求,认真核实《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申请表》,对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实际在岗残疾人农家书屋管理员,受理其补贴资金申请,及时办理拨付农家书屋管理员公益性岗位补贴。
(四)市财政局
1.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发放农家书屋管理员补助,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监管。
2.负责复核补贴资金是否合规,并及时拨付。
附件: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申请表
附件:
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申请表
姓 名 | 身份证 号 码 | 性 别 | 文化 程度 | ||||
残疾证 号 码 | 残疾 类别 | 残疾 等级 | |||||
社保卡号 | |||||||
家庭地址 | 联系 电话 | ||||||
个 人 简 历 | |||||||
乡 村 初审意见 |
村残协:(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残联:(公章) 年 月 日 | |||||
县 级 审核意见 |
残联:(公章) 年 月 日 |
文广新旅局:(公章) 年 月 日 | |||||
市 级 审批意见 |
残联:(公章) 年 月 日 |
文广新旅局:(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