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晨先生: 你报来的《关于成立九江市濂溪文化研究会的请示》己收悉,经我局初步审定,你报的相关材料符合成立九江市濂溪文化研究会的基本条件。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加强对周敦颐学术思想及濂溪文化的挖掘和研究,同时,为配合濂溪公园(周敦颐纪念馆)建设项目,募集更多的社会资金支持濂溪公园建设,同意设立九江市濂溪文化研究会,隶属于九江市文物局(周敦颐纪念馆)。请你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研究会《章程》中的相关要求,在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组织协调好成立九江市濂溪文化研究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尽快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和审批手续。 特此批复。
2015年5月28日 |
关于同意成立九江市濂溪文化研究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10-15 10:5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5-10-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45341
- 责任部门: